广州海关:进出关境证明申请
问题标题:进出关境证明申请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监会令[2006]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需要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公司在最近三年来,未因违反海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请问到海关申请出具证明,证明本公司近三年来没有违反有关国家进出关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该如何办理?盼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Feifei1983: 你好,现对你的提问答复如下: 您需要准备一份出具资信证明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写明你公司因何原因需要海关出具资信证明,以及起止日期(如2006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期间在海关有无违法行为被处罚),申请书应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书可在海关的工作日递交到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452房。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020-8110226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