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个人订的两双舞鞋是否要交税?
问题内容:我朋友从西班牙帮我订了两双舞鞋,通过DHL运送,现在已经到浦东海关,此前通过DHL以个人物品报关被退回,DHL告知我由于是两件物品,一定要通过进口代理公司以公司名义进口,并且要按商品交近30%的税。我这两双鞋总价不过2000多元人民币,而且纯粹是个人用品,又不是用于商业用途,请问海关对待个人物品不是以自用、合理为原则么?为什么我有多位同学分别订一双鞋就要2000多元能按照个人物品进来,没有交税,我订的这两双鞋价值还不足她那一双,却要按照商品交税?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从外国邮寄个人物品进境,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每次允许邮寄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超出的予以退运),其中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部分需征税。海关征收的关税=完税价格×税率,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提供的发票可作为参考,鞋类的税率为10%。具体你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电话688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