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邮寄刀具
问题编号:[107911]
问题标题:邮寄刀具
问题内容:我想让美国的朋友帮我买两把品牌的折刀,邮寄回国,请问可以么,是不是会被海关没收啊?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进境时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收缴: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