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关于打税的问题

拱北海关:关于打税的问题

问题编号:[107508]

问题标题:关于打税的问题

问题内容:各位海官哥哥姐姐你们好...我于2009年9月11日从澳门过珠海....前几天在澳门购买一部小型1次成像相机MOP499,已经使用。朋友送了一部数码相机〈爱过者牌〉价钱大概1千元左右。已经使用了。。请问需要打税么?过关时候海关要求打税。但是由于数码相机没有购物单。海官便定价此相机为2000。〈需要打税的物品海关可以自定价的吗?〉合计税款为460。但由于过关时银行已经关门。我便第2天早上7点去关口打税。但是这一天的税单便成了480。大约到10点半左右才拿到相机。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您好!按照海关规定,您在澳门购买的相机属规定的20种必须征税进口的物品之一。而行李物品的完税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数码相机的完税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税率为20%,且税款金额不会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如仍有疑问,请来电咨询8161257。


上一篇:上海海关:国外购买软件(DVD光盘)要交关税吗?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