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归国私人物品清关
问题编号:[109341]
问题标题:归国私人物品清关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德国工作3年,现在要回北京工作(有雇用合同)。海运主要有衣服,书,餐具类的玻璃品和瓷器,和1-2件电器。请问北京海关清关需要那些手续?那些物品需要纳税?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下同)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旅客分离运输行李到达指运口岸,海关应验凭旅客本人护照、旅客行李申报单或规定的其他申请单证以及运输部门发给的提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