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421]
问题标题:无代价抵偿货物
问题内容:你好老师!我司今年7月初出口一套连铸设备,现在设备上有三个电动缸损坏,客户要求更换三台新的电动缸出去,因为系统查不到电动缸这个品名,出口时是按钢坯连铸机用其他零件(HS Code:8454902900)报的。请问: 1.钢坯连铸机用其他零件损坏的设备进口要不要起运国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材料? 2.由于客户急着用,三台新的设备能不能在旧设备入境前提前出货?具体要向海关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对于无代价抵偿的货物,原进出口货物的退运应以“其他”的方式申报,之后提供的进出境货物应以"无代价抵偿"来报申报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下列单证: 1.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因原出口货物短少而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需要提交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 3.原出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者《征免税证明》; 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5.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