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0457]
问题标题:免税货物中转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 您好! 我司从非洲马拉维进口一柜红茶, 由于马拉维是一个内陆国家, 货物在马拉维海关报关出口后, 货柜先需陆运到莫桑比克的贝拉港口装船, 然后再在马来西亚的巴生港转二程船运抵厦门口岸, 马拉维出口工厂有提供给我司由马拉维海关, 马拉维工商联合会及工厂三方签字盖章的原产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DUTY-FREE TREATMENT GRANTED BY CHINA), 敝司是否还需要提供其它转关地海关(即莫桑比克贝拉海关和马来西亚巴生港海关)出具的转运时的未加工证明? 或者由船东方(承运人)出具的未加工证明? 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报关员培训答:1、如该票货物进口时拟享受“特惠税率”,从您所讲述的情况,除正常申报进口所需单证外,针对享受“特惠税率”的原产地认定,至少需要以下几种单证作为申报单证,(1)根据中-马有关协定,由马拉维有资质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签发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特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规定格式的原产地证书;(2)经第三方国家和地区中转的,除停留时间不应超过规定时间外,还应向第三方国家或地区海关申请签发《未加工证明》;(3)运输单证应提供出口受惠国签发的联运提单等。 2、具体操作规定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特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由于进口货物各票具有差异性,具体可来电咨询。0592-2355087、0592-235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