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广州海关:免税设备如何征税[125624]

广州海关:免税设备如何征税[125624]

问题编号:[125624]

问题标题:免税设备如何征税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问题内容:请问,免税设备的监管期一般是5年,如果我司的免税设备已过了5年的监管期,现在公司要注销,这些设备还要补税吗?如果设备未过5年监管期,只有3年半,公司现在要注销,那么这些设备的税如何计算?是将总税额除以5年,然后再乘以4年计算吗?还是要全额补征?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kosham: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署令第179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第四十五条规定,减免税货物因转让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补征税款的,补税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为基础,按照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 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 补税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1- ----------------------] 监管年限×12 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自减免税货物的放行之日起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上一篇:南京海关:进口原料质量不符,如何换货?[125794]

下一篇:上海海关:海关注册编码[125423]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