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4808]
问题标题:进口货物分票一事
问题内容:您好! 请教一下,有关进口货物品名超过20项需要分票的相关规定在哪里可以查到? 我司进口货物经常超过20项品名,但国外发货人又拒绝在起运港分票操作,按目前(不允许分票)的情况下,如果货物到了目的港有没有更好的操作方案?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一票舱单对应一票报关单,且当前海关系统电子报关单表体栏目设置即为20项。现阶段建议你司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 的规定传输舱单,便于正常通关。鉴于你司描述不够清晰,答复中如有未竟事宜,可与12360热线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