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0060]
问题标题:代理客户软件报关
问题内容:我公司现急需代理客户软件出口,客户说之前因软件出口免征免退,所以无需开增值税发票;现因业务合作关系,我司需代理客户软件出口,请问我司的具体操作流程与手续,谢谢!急!!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你好!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出口可采用“海关通关方式”或“网上传输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软件出口企业在对外签定软件出口合同后,须在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MOFTEC网站上设立的《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管理中心》上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对有物质介质并采取通关方式出口的软件出口企业到海关办理软件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出示《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生效的《软件出仁合同))(正本)和外汇管理局发放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依据海关监管规定等办理相应的通关手续。建议查阅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了解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