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3921] 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海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及证据吗?
问:我司因不服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上一级海关提起了行政复议。现在我们还在等被申请海关提交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我想问一下,被申请海关提交了答复书及证据以后,我们能不能申请查阅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有关材料的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并且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答复书》副本发送申请人。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