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117]
问题标题:关于关税和增值税如何缴纳的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工作人员,您好! 我是河南洛阳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我司近期从日本进口一小型工具,海关编码为84312090。目前这件货物已到达青岛港,这周要办理清关手续。因为我司之前一直是做的出口,没有进口过,所以想咨询关税和增值税的缴纳问题。海关是否会给我一份缴款的文件。我收到文件后,直接去银行缴纳关税增值税即可?还是要开立专门的账户? 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关税、增值税的支付方式有两种:柜台支付和电子支付。前者是在海关打印《海关缴款书》后,企业或其代理持缴款书前往指定银行缴款。《海关总署2011年第17号关于开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告》规定,进出口企业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可以缴纳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环节代征税、缓税利息、滞纳金、保证金和滞报金。企业应与电子口岸、东方电子支付平台签定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并经青岛海关关税部门授权维护后,可参与电子支付。其他未竟事宜,请参阅2011年17号公告中关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的相关内容。也可拨打12360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