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货物通关:无线电器材、通讯设备管理

货物通关:无线电器材、通讯设备管理

  问:国家对进口无线电器材、通讯设备有何规定?  答:进口无线电器材、通讯设备的单位,凡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含直属单位)及其批 准组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全国范围或跨省组建的企业集团、公司,由国家无委办公室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地方单位和中央驻地方单 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 海关凭机电办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或“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和无委办核发 的“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第一联办理报关手续。对于分批到货的设备,予以依次核销。


上一篇:汕头海关:反倾销产品进口[194892]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