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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关于外籍常驻北京人员自带二手车

问题标题:关于外籍常驻北京人员自带二手车

问题内容:您好! 关于美籍常驻人员自带二手车在新港清关,清关手续是否需要商检?商检需要车辆的3C认证吗?从美国发货提单中收货人写常驻人员自己的北京暂住地吗?已经在北京根据要求做好关封后,奔驰GL550车型消费税如何计算?是(关税+车价款)X40%=消费税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计算公式: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依据车辆排气量(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7号公告)。
2、如在天津口岸通关,请您联系新港海关咨询(咨询电话022-65307279),以其答复为准。
3、3C认证问题请您联系商检局咨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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