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8014]
问题标题:境内货源地
问题内容:武汉海关关员,您好! 现有浙江的一家企业在湖北仙桃采购货物,向武汉海关报关出口,报关单上的境内货源地要求打湖北其它,国税才能办理退税,但是报关单退税联上打的是湖北荆州,企业委托报关员提交申请将境内货源地改为湖北其它被拒绝了,关员说海关系统内仙桃所管辖地区为湖北荆州,不能打湖北其它,因此报关单上境内货源地只能显示湖北荆州,请问是否属实?盼复,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本栏目应根据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出口报关单470820140000050941中备注栏申报的出口货物生产厂家为“湖北广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码为“ 4212931115”,境内货源地根据生产厂家的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确定为“42129荆州”,该单申报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