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公司的便携式电脑过关的方式
问题内容:我司会有外籍人士到中国工作, 随身行李中的公司购买的便携式电脑(已用了一两年)需要申报过关吗?此便携式电脑是否属于自用物品?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等相关规定,旅客携带进出境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需在入境时向海关进行申报。进境旅客携带有需复带出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旅客无需提供相关发票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