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6433]
问题标题:关于问题编号186166的附件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你好,关于问题编号186166回复的,“请见附件,谢谢!”。邮箱
[email protected]没有收到邮件,麻烦海关老师再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的邮箱,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快件处关于《J3公司样品进口,估价问题》来函的回复 根据来函核查,分运单号为226674699的快件货物由TNT承运,收件人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KJ3形式首次申报品名为商品目录5个,3件32.72公斤、申报金额为213EUR(货值50EUR+运费163EUR)。主要情况分析: 1、 该票货物经查验后存在申报不符违规行为。经物控部门查验结果为:车用转向轴,存在申报不符违规行为。5月14日流转至我处KJ类查验单证处理岗位受理。 2、收件人多次递交情况说明,均不能作为价格依据。 5月24日,收货人提供情况说明确认实际货物为5个车用转向轴,重新申报货值为300EUR。鉴于该企业的违报行为,我处KJ类查验单证关员审核单证后要求企业提供估价依据。 5月31日,收件人提供了阿里巴巴网站上轴承的价格,根据资料显示网站价格是以每月购买量达到15000个为基础的批发价格,且价格范围从USD1-50不等,不能作为价格依据。 6月3日,收件人提供了2012年10月经海运进口的报关单,显示单价为23.4EUR/公斤,无法折算出每个轴承的单价。希望客户说明当时进口的具体数量,以便核算单价作为价格依据。 3、在整个审价过程中,海关从未要求货主以USD150/个的价格进行申报。 4、6月6日,TNT提供了该企业重新估价的情况说明和发票,申报货值为719.04USD。我处将按照货主提供的最新价格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敦促企业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向海关提供真实的品名和价格,保障自身货样的及时清关。 快件处通关一科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