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724]
问题标题:测试器归类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司拟进口一配件行业中的名称为测试器,其结构组成为集成电路、线路板、连接线、USB转接线;用途:用于测试和判断显示模块产品的一致性。功能原理:该测试器本身并不具备测试的功能,只是将模块产品通过IIC接口传过来的数据转换成USB接口数据连接至计算机中起到桥接的作用,通过该测试器集成电路驱动可读取带特定集成电路的模块产品,然后再将数据传送至计算机中的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实现模块产品与计算机之间的数据交互。请问:该产品能否归在8471项下,若不能请问应归在那里比较妥当。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
答:你好,由于你所询测试器具体用途(模块产品的范围)及测试器的数据转换原理等不明,我们无法根据你所述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且依据现行海关法规定,确定商品编码是进出口收发货人的法定义务。因此你作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你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你还可携带样品和图片向现场海关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