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914]
问题标题:外交邮袋
问题内容:您好,使馆的出境外交邮袋,信使证明书提供正本的还是复印件,要几份,还需要哪些单证和资料?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第17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规定,使馆和使馆人员首次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前,应当持下列资料到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一)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使馆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二)用于报关文件的使馆馆印印模、馆长或者馆长授权的外交代表的签字样本一式五份;(三)外交邮袋的加封封志实物和外交信使证明书样本一式五份。使馆如从主管海关关区以外发送或者接收外交邮袋,还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外交邮袋的加封封志实物和外交信使证明书样本,由主管海关制作关封,交由使馆人员向进出境地海关备案。您也可以直接拨打12360热线,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