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438]
问题标题:关于币制申报错更改的问题
问题内容:我想咨询一下我司2012年6月出口一票一般贸易100%棉布女式化妆包 数量3120个 总价530400日元. 由于我司操作失误错将出口发票单价币别打成人民币单价,总价为530400日元,报关公司在报关过程中错将币制报成了人民币,导致我司出口总价为530400人民币,我司在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发现了申报错误,我司分根据报关单错误更改.撤销办法及时的让报关公司到当地海关办理币制的更改,但是当地海关没有给我司办理币制的改更,而是转到了海关缉私局,并要求我司相关人员到缉私局做了笔录,质询了相关的过程.我们在咨询相关办理程序情况下了解到,下一步应该是转到法制科给我司下达处罚文件(根据给海关统计数据造成重大错误).我请问咨询一下.:1.报关单币制能不能改.更改需要多少时间?2. 给我司的处罚是根据海关法哪一条法律,处罚金额是多少? 3.海关从案件办理到法制科处罚文件的下达一般是几个工作日? 恳请解答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因留言中没有提供具体报关单号,并且报关单已经移交缉私部门,具体请以缉私部门处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