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3961] 问题标题:换货的贸易方式 问题内容:请教:海运进口一批机器零件,有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已与客户达成换货协议,先通过快递退回客户,再换货进口. 问题1:退运出口时贸易方式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2:换货进口时,贸易方式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3:通过网上查询,象这样的特殊贸易,进出口都需要提供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有资质的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可正本只有一份,是不出口提交了,进口用复印件就行了?另外,如果进口要免税,还需提供税款缴纳书正本,可企业要用正本做账,是不报完关,海关会退还正本税单?多谢不吝指教!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与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原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因此,上述情况下,建议将退还出境的零件申报贸易方式为“其他”(代码9900),需要提供原进口报关单、索赔协议以及监管证件等及其他要求的海关单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照章征税。替换进境的进口零件申报贸易方式为“无代价抵偿”。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下列单证:1.原进口货物报关单;2.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原进口货物短少的不需提交;3.原进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者《征免税证明》;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5.海关认为需要时,收发货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正本税单供验核后会退回企业。具体单证的审核,请以申报时现场海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