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358]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清关
问题内容:我从外国网站购买了一双鞋子 ,连国外运费不超过1000人民币, 由ups承运, 按照个人物品报关, 单号是1Z7F6Y850412016235. 26号包裹已经到达上海 , 按照要求已经提供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购物订单截屏和授权ups清关的委托书 .资料已提交近一个礼拜了, 但是现在显示包裹还在仓库, 请查询进度.另外 ups通知说这票货被抽到需要到上海海关出示收货人身份证原价 ,收货人在外地的话需要把身份证原件快递过去 , 请问有没有这个规定? 如果有的话,依据是什么? 谢谢
答:您好!个人物品快件由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快件处负责监管,办公地址在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通关服务中心(闻居路1333号),咨询电话:021-68894954。您可提供单号进行查询,并就办理个人物品通关相关事宜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