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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个人物品扣留在海关

问题编号:[189291]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扣留在海关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您好, 我朋友从比利时寄了一箱婴儿奶粉给我, EMS追踪号是EA050540808BE,目前在青岛海关扣住了,请问可以让EMS上门代收税吗?或者送到当地邮局让我去交税, 因为我住的地方离海关非常遥远,不可能亲自去海关交税。能把负责这箱奶粉的队伍的电话留给我吗? 谢谢
答:感谢你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国际邮包进入关境后,海关依法对其进行分拣,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规定,对需要办理纳税手续的包裹,会委托邮局向国内收件人寄送书面的《领取邮件通知单》作为领取包裹凭证。收件人应按照该通知单上的内容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缴税清关手续。如你的包裹不需办理上述纳税手续,海关会放行交由承运人直接送达。包裹的流向,建议你向邮包的国内承运方咨询。上述婴儿奶粉则应办理纳税手续,如需急用,你应持身份证件前往延安三路222号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也可委托他人持身份证件前往办理缴税手续。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电话0532-83867320。至于邮局是否开展代收税业务,请你与青岛市邮政局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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