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990]
问题标题:加工快递出口
问题内容:一家没有任何注册的公司,加工首饰出口,用EMS或DHL出口日本这样的可以不报关税吗?上面的金额和出口物品的实际价格不符,已经是长达5-6年啦是是否合法,举报的话需要如何举报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走私举报电话800-86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