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软件出口的报关及税收问题[161576]
问题编号:[161576]
问题标题:关于软件出口的报关及税收问题
问题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家北京的芯片及配套软件公司,在香港设立有一家子公司,现在子公司与母公司签订合同,向母公司购买芯片及配套软件,配套软件使用网上传输的方式进行出口。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报关么?需要缴纳关税及其他税款么?是否需要办理出口结汇? 如需要,要走些什么手续。 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监管对象是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无实物进出境不属海关监管范畴,无须申报。有关结汇问题,建议咨询外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