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暂时进出口再复出口[122614]
问题编号:[122614]
问题标题:暂时进出口再复出口
问题内容:客户暂时进口一台仪器 目的是维修,现维修好以后要复运出境,请教以下三个问题:1.在复运出境时,关封里的一份文件“事务性担保表”只有复印件,客人盖个公章可否代替正本?2.复运出境后,海关退下来的单据除了有出口报关单之外还有之前的进口报关单吗?3.报关行代替客户到海关去退进口保证金,需要带什么文件。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 您好!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境修理货物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进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如你司将符合有关规定的进口维修货物复运出境,并申请退还进口保证金,可凭进口货物保证金收据、进境修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单等相关单证到原进口口岸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