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907]
问题标题:840820柴油发动机归类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8408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中840820对应的解释是“用于第八十七章所列车辆的发动机”,请问:1、840820所对应的柴油机都是用于八十七章车辆用的发动机吗?2、如果第1点成立的话,那8408201090(功率≥133KW)与8408201001(功率≥441KW)、8408201002(257KW≤功率<441KW)有什么区别呢?其中后四位1090税号涵盖1001、1002的功率范围?3、现有车辆底盘用的发动机,功率260KW,请问是归入8408201090,还是8408201002? 烦请老师指导,谢谢~
答:您好,1、840820项下商品均指用于第八十七章所列车辆的发动机。2、8408201090项下商品为功率≥132.39千瓦其他用柴油机(指八十七章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8408201001项下商品为输出功率≥441千瓦的柴油发动机,8408201002项下商品为257千瓦≤输出功率<441千瓦的柴油发动机,三者无包涵关系。3、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确定税号是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的商品编码进行审核。建议您查询《进出口税则》、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