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156]
问题标题:进口机器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是外商投资企业,现从台湾以一般征税的方式进口一批机器设备,HS编码是:84581900(专用车床)/84571010(综合加工机)/9031809090(三维坐标测量仪),请问这三个号是否适用ECFA条例,如果需用的我们需在进口时办理什么手续,还有就是从台湾到广州需经香港中转(换船),这样要香港海关出证明吗,这份香港出的证码是要我司去拿,还是你们海关之间会自动交接?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guangzhoujinyong: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5号,HS编码为84581900和84571010不在ECFA的降税清单之内,不适用ECFA的协定税率;而9031809090在ECFA的降税清单之内,可以适用ECFA的协定税率。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00号的规定,企业申报适用ECFA协定税率,进口商品应是ECFA的降税清单商品,满足直接运输规则,向海关提交相关单证材料(详见第十七条)。如货物须经香港中转,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0号的规定,向香港海关申领证明文件,并确保所施加的关锁完好无损。证明文件应随附进口报关单提交给进口地海关审核。此复。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