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一般贸易退运时间限制
问题标题:一般贸易退运时间限制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您好!我司有一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至物流园区,等待客户确认时间出口去美国,现由于客户系统升级,我司产品也需要随同进行软件升级,客户要求我司将产品先退运至我司进行产品升级,然后再出口去美国,但是,我司货物出口至物流园区已超过一年是否还能退运?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第41条,进入园区的国内出口货物尚未办理退税手续的,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需要退还出口企业时,园区企业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入园区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并提供出口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未办理出口退税证明,经园区主管海关批准后,可以办理退运手续,且无需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关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应当予以退还。货物以转关方式进入园区的,园区企业出具启运地海关退运联系单后,园区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答复供参考,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