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2388]
问题标题:关于更改出口报关单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您好,我司一家外贸公司,在今年9月份在贵关报过100KG货物,因公司员工错误,把实际货物的总金额USD19500报成了单价USD19500/KG,报关完发现错误后我司一直通过报关行改单,改单时我们提供了外销合同、内销合同、增值税发票(金额为RMB135000)及上海报过该品名的出口报关单,可贵关要求我司提供在北京报过该品名的报关单,由于我司这品名是第一次在北京报关,所以现在不知怎么样才能更改报关单,所以麻烦您看一下若没有北京同样品名的报关单是不是可以改单,因RBM13万多报成RMB1300多万,这金额实在上下太大了。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建议您联系现场海关确认相关单证是否准备齐全,通关时根据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