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736]
问题标题:为外轮修船提供设备的报关事宜
问题内容:尊敬的老是,您好:我是无锡市一家船用设备公司的。香港的一家船东,有一条船在上海某船厂在修理中。船东自己向我们采购了一台修理船所需的吊机(即,我方的合同是与香港的船东签署的,货款从香港直接汇入我公司账号)。现在,船东要求我方吊机交货时,直接送到上海的修船厂就好。也就是说,香港的一家公司买了我们的吊机,正常情况是运到香港后进行使用;可是,他的船真好在上海修理,于是直接在上海用掉了。请问我方的这台吊机是否属于出口呢?如果属于应如何进行清关手续呢?外汇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公诉我们要办理出口报关,才能把香港进来的这批货款进行结汇。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你的简要情况,该传属于境外的船,送上去供修理的物资应向海关申报,至于报关手续同一般的出口手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