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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私人行李[128706]

问题编号:[128706]

问题标题:私人行李

问题内容:一本地乐队出国演出,其中只有大提琴、小提琴、双簧管和二胡是由乐队成员带出国外,请问可以作为乐队成员的私人行李带出国吗?需要办理报关手续吗?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candy125: 您好!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规定,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二)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三)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四)货物、货样、广告品;(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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