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985]
问题标题:热能去毛刺机床的海关编码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归类科老师,我司准备从美国进口一台热能去毛刺机床,原理:热能利用燃烧原理,在机器的燃烧腔内混合气体点燃,在短时间内产生高温的能的能量,将工件表面的任何形状的毛刺及表面附着物去除,现不知道是应归入84798999.90,还是84798190.00,请指教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商品名称及协调制度》注释规定,84.79项下货物是指84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及机械器具,本品目仅限于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一)任何类或章注释中均未规定不包括在本章内。以及(二)未更为具体地列入协调制度其他各章的某一品目内。以及(三)由于下列原因,不能归入本章其他品目:1.根据其功能、品名、种类均不能归入其他品目;以及2.根据其用途或所适用的行业,不能归入其他品目;或者3.可同时归入两个或多个其他品目(通用机器)。本品目所列的机器与机器零件等(应按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归类)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具有独立功能。由于你对商品的描述缺乏商品归类必要的多个要素,不能满足海关归类的要求,网上无法根据你所述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且依据现行海关法规定,确定商品编码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法定义务。因此你作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持真实有效的进出口合同、详细产品说明、《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向进出口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提出商品预归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