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806]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查验
问题内容:我司出口一批设备至沙特利雅德,第一次查验时因报关员对我司产品不了解,没有解释清楚(件数问题)由查验科移交至通关科,后我司派技术员直接去通关科向海关老师解释,给予结案解锁,原套报关资料注销. 我司与第二天重新准备了一套新的报关资料再次去航交所报关,报关员又通知我司的同一批货又被查验了,我想知道为什么同一批货会被两次查验?我们可不可以申请免查验?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手续呢?谢谢回复!.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实施海关查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赋予海关的权力,是海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组成部分。只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免检免验商品,其余均不在免于查验的范围之内。单证被布控查验,与企业、商品编码、风险分析等多种因素有关。感谢您对上海海关查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