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373]
问题标题:请问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有变更的话 需不需要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变更吗?
问题内容:现我司因注册资本变更 营业执照上面注册资本已经变更好了 请问需要去办理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变更吗 如果需要 要提供什么证件呢 我司是岛内企业 是到厦高崎海关办事处办留该业务吗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答:您好!请递交下列资料到高崎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1)《报关单位变更申请表》;(2)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变更文件复印件(报关企业涉及许可项目变更的提供);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进出口收发货企业提供)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生产企业提供);(5)变更后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6)企业董事会决议或企业内部公告(涉及人员变更的提供)复印件;(7)《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书》;(8)《报关单位刻制报关专用章及备案联系单》(变更企业名称、海关编码的提供);(9)填写完整的《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涉及人员变更的填写)和《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10)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