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法检货物电缆的不良品退换
问题编号:[104642]
问题标题:法检货物电缆的不良品退换
问题内容:我司今年5月底从美国进口一批电缆,一般贸易,税号85442000。到厂后发现质量不良,需要退回供应商,供应商收到确认后再补发良品。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鉴定证书(1正2副),我司上周在办理不良品出口退运时,申报贸易方式为‘其他’,海关系统自动退单,要求我司提供B出口通关单。可是北京商检单位回复不良品无法出具B通关单,只能提供鉴定证书。请老师指导法检货物不良品如何办理退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2007年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有关事项的公告》(联合公告2007年第68号),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实行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联网核查。受通关单联网系统影响,进出口货物(不论贸易方式)属于实行法定检验的商品,系统均会自动提示“A”或“B”,贵公司所申报的贸易方式不属于通关单管理的范畴,但因系统原因造成了自动退单,请贵公司到申报出口报关单的业务现场科长值班窗口,申请通过特殊通道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