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免税设备结转完税价格事宜
问题编号:[105509]
问题标题:免税设备结转完税价格事宜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署加发(2009)267号对原境外进入加工区的免税设备按5年进行监管,如果在监管年限内需转售出区则按减免税设备的管理办法计算其完税价格(按5年折旧),但税法上依不同货物实行3年、5年、10年等折旧,故在结转操作中,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以税法计算)会高于或低于报关价格(以减免税设备管理办法计算)而造成收付汇、核销等方面存在问题,该如何处理?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以减免税设备管理办法折旧的价格,是否可以按从高的原则按实际成交价格报关?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问题1是不存在的。“按从高的原则按实际成交价格报关”这句话不明白?到底按那个价?原则是只要符合5年折旧原则的实际成交价格都是可以作为贸易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