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计算的完税价公式是什么请列示
问题内容:我公司于09.4.15在大窑湾海关报关出口大豆,371.95吨,575美元/吨,15日汇率为682.93,我计算的关税完税价=371.95*575*6.8293/(1+5%)=1391038.98元,关税缴款书中的关税完税价为1391569元,我想知道为什么会有此差距,海关计算的完税价公式是什么请列示。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你好,出口关税的计算公式是出口关税税额 = 离岸价格 /(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其中“离岸价格 /(1+出口关税税率)”这部分就是计算出口关税时的完税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因此,如果你公司于09年4月15日向海关申报出口,适用的汇率应为3月份第三个星期三的汇率,而并不是4月15日的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