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进口货物返修
问题编号:[107855]
问题标题:进口货物返修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长春的一家贸易公司。我公司现有一德国的设备有问题,需要运回德国进行返修,由于已过保修期,所以需要支付维修费用给国外,我想了解一下,出境的时候我们应以哪种方式出运?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以及出运和返运回来需要征收什么税?这些税款是怎么征收的?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长春海关
答:这位同志: 你好!来文收悉。关于出境设备维修问题,现答复如下:出境修理货物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时,应以“修理物品”的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同时在关联报关单栏目添加原进口报关单海关编号。申报时向海关提交原进口报关单原件和维修合同,情况说明(注明返回时间)等资料;复运出口不征税,复运进口时只针对维修费用征收关税和增值税,进口征税时按照原设备适用的税号税率和增值税率征税。但是,如果在海关允许期限内不能复运进境的,申报进口时,海关对复运进境的设备也一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