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外贸基础知识:海关可予担保的货物范围及担保期限

外贸基础知识:海关可予担保的货物范围及担保期限

  经海关批准,可接受担保的范围:

    一、暂时进出口货物;

    二、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已领取了进出口许可证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

    三、在报关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但货物已运抵口岸,亟需尽快提取或发运,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

    四、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但货物已运抵口岸,亟需尽快提取或发运,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

    五、因进出口货物归类、价格待确定的;

    六、因特殊情况经海关总署批准的。

    注意:以下情况不接受担保:

    一、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未领到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的;

    二、进出口金银、濒危动植动、文物、中西药品、食品、体育及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器材、无线电器材、保密机等受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的进出口货物,不向海关交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的。

    海关担保期限:

    一、暂时进口货物担保的期限: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审价、归类待定货物保证金的期限:需向总署请示的为3个月,一般情况为1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三、后补减免税证明或有关批件货物保证金的期限:1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2个月;

    四、保证函的担保期限:20天,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上一篇:外贸基础知识:企业如何投保出口信用险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