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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有關內銷集中申請内销征税联系单的办理期限问题

 问题编号:[197387]

 问题标题:有關內銷集中申請内销征税联系单的办理期限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总署70号公告中第六条“须在当月月底前向主管海关集中办理《加工贸易内销征税联系单》,且不得超过手册有效期。”这里是指电子化手册还是电子帐册,如果是指电子化手册,那电子帐册是不是按照拱北关区2012年第4号公告第五条“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申报征税手续(含联系单),最迟不得超过次月15日,且不得跨核销周期或合同有效期。”;烦请抽空指教联系单的办理时间点,谢谢!

 答:联网监管企业应于月底前向主管海关集中办理《加工贸易内销征税联系单》,且不得超过电子账核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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