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6781]
问题标题:企业办理进料加工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下午好:)我们是一家外商报资企业且进出口收发货人。想通过加工贸易来节省进口原材料产生的高额关税和增值税,当然我们的产成品也是出口到日本。据我所知,企业要具备加工贸易首先应该有《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等资料,然后办理电子手册。问题好下: 1。企业第一次办理加工贸易的需要到哪里获得这些办事流程?(我们是西青区企业,是否应该到西青外经贸委咨询?还是商务委呢?) 2。关于企业等级(我公司海关编码:770636339)是否根据银行台帐来对企业进行临管? 3。如果电子手册办好后,如果当前就有一票进口原材料到港,我是否可以用电子手册进行报关,然后关税增值税就全免了,待我产成品出口时再向海关提供电子手册编号报出口就行了。最后出口关单,货物放行后,我再对电子手册进行核销(公司原料库存与海关帐面上一致就通过了)。是这样吗? 跪求! 谢谢。 在线等答复。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请您联系企业所在地的外经贸委咨询办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2、关于企业等级,请您联系企业主管海关查询,参阅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 (令〔2008〕0170)。 3、可以按电子手册批准的相关内容办理通关手续(提交箱单、发票、手册、报关委托书等)。 4、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相关事宜,请您联系企业主管海关咨询。查询天津海关网-办事指南-“机构职能及电话”栏目现场业务处。 5、通关手续,参阅天津海关网-办事指南-“货运监管”栏目。 6、天津海关网址:http://tianjin.customs.gov.cn。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