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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外发加工收发货录入数据流转问题[187124]

 问题编号:[187124]

 问题标题:外发加工收发货录入数据流转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领导,你好!在QP外发加工收发货申报界面,有个申报地海关填报地方,我想问下: 1.这里不填写,也会自动审批通过,QP系统是根据外发加工备案时,其产生的申请表编号来将收发货数据发送到相对应的海关吗? 2.如果这里填写错误,例如在A口岸备案,然后收发货不小心填写为B口岸,数据仍然审批通过,也是QP系统根据申请表编号来将收发货数据发送到相对应的海关吗?谢谢您!!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申报地海关无需填写,由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审批形成。2.一般情况下,以相应海关接收到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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