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676]
问题标题:关于原出口产品退运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请问原出口产品,用了2-3年后需要退运回来。由于质保期为5年10万公里,现在需要退运回来分析故障,不需要再出口。进口商品编码为8708409990 监管条件为6(旧的禁止进口) 一般贸易条款 1.请问这种情况,属于旧的产品,还能不能办理退运?如果可以办理退运需要哪些手续?可否办理退运,交税进口。 2.是否可以一般贸易,交税进口? 3.如果不行,是否有其他程序可以进口,因为企业是需要这些产品来分析故障,以升级产品。 万分感谢 万分感谢
答: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企业如发生原出口货物需退运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的相关规定办理申报、征税手续。也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按一般贸易方式办理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