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115]
问题标题:进口展览用飞行器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司拟从美国进口退役飞机数架,用于布置一个小型航空博览园。所有的飞机都将用于展览目的 具体例如: 1964年产CASA SAETA HA-200型教练机座位:2座长度:8.92米翼展:11.02米高度:3.26米机翼面积:17.40平方米空载重量:1.990千克满载重量:3,450千克发动机型号:Turboméca Marboré VI 型喷气式发动机两台, 48,000牛顿推进力每台 HS编码是应该是88022000 那么比如这件货物进口的时候应走什么程序呢?有什么特殊的单证或者通关要求吗? 另外像种放在展厅做展览(单纯摆放,不再发动/操纵)的货品申报时报一般贸易还是展览品?可以归为哪个税号? 万分感谢!
答:您好,1.请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备齐合同、发票、运单、装箱单等商业单据以及所需的监管证件等向海关申报,办理通关手续。查询监管条件需提供完整的十位商品编码,请先对商品进行归类。2.一般贸易进口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的贸易。而进境展览品指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一般期限为6个月,应当在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请您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监管方式,如实向海关申报。3.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确定税号是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的商品编码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