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6695]
问题标题:国外网购
问题内容:您好,我7月初在英国网站上买了一些衣服,现在还未收到,想询问一下是否由于关税的原因被留在上海海关了。当时在网站上留的联系方式,也就是送货信息如下,名字:Cao Ting,地址:Guangyue Road, Hongkou District, Shanghai, Lane 835, No 5, Room 406,请帮忙查下物品是否在你们那里,我会尽快办理手续的,联系方式,手机:1391746477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曹婷,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所以,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您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发票,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建议你提供寄方护照复印件、报关委托书及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关手续。 有关快件寄送缴纳税费的问题,请与快件公司联系咨询,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也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