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772]
问题标题:骨炭粉的问题疑问
问题内容:您好!非常感谢您上次的回答!我的疑问是虽然税则号2621.9000项下两个子条目10和90 都属于禁止进口产品, 但是骨炭粉明显不属于这两个禁止进口的子目录,而且2621.9000主目录也不属于禁止进口的目录。既然如此,骨炭粉能否用这个主目录2621.9000来进口,如和税则相违背,能否请总署在此2621.9000主目录下,单列一个子目录来解释骨炭粉?非常感谢,期待您的答复!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13年税则中,26219000不存在。有效编码为2621900010和2621900090。如你司对税则号列有异议,可在年度税则修订前向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或主管海关反映,提出税则修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