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8318] 出口假货被海关罚款后还要支付仓储等费用吗?
问:您好。不久前,我司出口的一批日化产品因为构成近似商标被海关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而没收并处罚款了。没想到后来又收到了自称是商标人打来的电话,要求我们支付货物被海关扣留期间的仓储费和销毁费用,请问这些费用是应该由我司来支付的吗?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所以,商标权人最初应先向海关支付仓储等费用,但之后可以将这些费用列为合理开支向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追偿,这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