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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进口石英砂可否在出口加工区做保税仓储[160519]
问题编号:[160519]
问题标题:进口石英砂可否在出口加工区做保税仓储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您好,我司拟申请开展进口保税物流业务,由境外进口石英砂,在出口加工区内做保税仓储后,再出至境内区外,不知道这样是否符合海关规定,海关对此有什么规定或者限制吗,烦请予以解答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报关员培训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规定,区内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加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