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3666] 问题标题:异地加工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是外高桥保税区的一家进出口企业,先想经营加工贸易,我司的海关分类是AA类。我司准备做进料加工贸易,从保税区进口料件,在湖南的工厂进行加工,然后出口。加工后成品的H.S.编码是: 7407 2900 00,该产品属于2007年海关44号文中新增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出口产品。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 我司是否可以经营该产品的加工贸易?如果可以,该向哪里申请手册?是我司所在的贵海关还是加工企业所在湖南海关? 2. 我司如果在本地申请手册,是否需要申请异地加工?现在可以做异地加工吗? 3. 如果加工成品后,是否可以通过除上海海关外的其他海关出口? 4. 我司如果和加工企业进行加工贸易,是否以后不能销售进料给加工企业?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非保税区企业进行加工,主要工序应该在区内进行。具体审批请询主管海关,电话68892559.